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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03 04:38:19
房产证在男方父母名下,婚后赠与其儿子儿媳,赠与时写下张赠与条,男方父亲签名按下手印,如今离婚这张赠与条是否有效,房子到底如何分割.
男方父母赠与给儿子夫妻双方的,赠与时写的赠与条写名赠与夫妻双方的.

我认为有效,
应当属于夫妻双方财产,
楼上说的不对,

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写明了`当事人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认定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.
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.
这就证明那张赠与条有效,女方有权利分割.
婚姻法十八条规定了只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况,其中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,属于一方独立的财产。但如果明确表示属于双方的,应当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.

其他人如何认为呢?

有效。
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,女方没有权利分割。